前言
方濟在自己最後的遺囑中說道:「主將弟兄委託與我之後,沒有人指示我應做何事。但至高者親自啟示了我:應按照福音而生活,我遂令人用簡單及些許的語言寫出,而為教宗所批准。」(遺囑14-15)
佳蘭在自己的遺囑上這樣說道:「因主之名!阿們。為了我們自我們的施主及仁慈的父,所接受到的以及每日接受的一切恩惠,我們必須向基督光榮之父,表達最深的感謝,尤其是我們聖召的恩惠更大。並且使之更為成全和壯大,我們的確向祂表達我們最大的感恩。因而宗徒訓誡說:『看看你們是怎樣蒙召的。』」(佳遺1-4)
我們偕同方濟弟兄及佳蘭姊妹,在生活經驗裡再次體會天主對我們的召叫恩典,以實質的「小」弟兄及姊妹的生活,給世人為天主的大能作證,也以感恩的心回覆天主在自己身上聖召的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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