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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俗方濟會會規

聖方濟給補贖兄弟姊妹的忠告 因上主之名! 

第一章  論做補贖的人     

那些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天主(谷十二30)愛人如己(瑪廿二39)、惱恨自己的肉體和它的種種毛病與罪過、領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體血,又結出相稱的悔改果實的人。啊!他們和她們,只要做著這些事而又恆心做下去的話,該是多麼有福和蒙受祝福!因上主的神將必臨在他們身上(依十一2),祂將必在他們內建定自己的居所和住處(十四23):他們是天父的子女(瑪五45),因為他們做神的事業;他們又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淨配、弟兄和母親(瑪十二50)。當我們忠厚的靈魂藉著聖神而結合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時,我們就是淨配;當我們承行在天大父的旨意時(瑪十二50)我們就是祂的弟兄:當我們藉著對主的愛和純潔坦誠的良心不斷在我們身心內擁有祂時(格前六20),我們就是祂的母親:我們藉著那應當為建樹他人而在人前照耀的聖善行為(瑪五16),不斷地產生祂。  啊!在天上有一位神聖和偉大的父親,這是多麼光榮!啊!能擁有令人欽佩的施慰者聖神為淨配!啊!能擁有這樣的一位怡人的、謙小的、和平的、甘飴的、可愛的和值得在萬有之上渴慕的哥哥和聖子,又是多麼神聖和感人!祂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為自己的羊群捨掉性命(若十15),祂曾求聖父說:聖父!求你因你的名保全那些你在世上給了我的人(若十七11),他們是屬於你的,是你把他們托給了我(若十七6);你傳授給我的話,我都傳給了他們,他們也接受了,並且確實知道我是出於你,也相信是你派遣了我(若十七8)。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界祈求(若十七9),求你降福和祝聖他們(若十七17),而我也為他們祝聖我自己(若十七19),我不但為他們祈求,而且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而信從我的人祈求(若十七20),使他們受祝聖,成為一體(若十七23),正如我們一樣(若十七11)。父啊!我願意我在那裡,他們也在那裏,好叫他們在你的王國中(瑪二十21),目睹我的光榮(若十七24)。  

第二章   論不做補贖的人     

那些不做補贖、不領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體血、犯罪作惡、滿足自己肉慾的不良貪慾和不好慾望、不遵守自己給天主許下的誓願、以自己的身體去事奉世俗、肉慾的貪念、世俗的掛慮和現世的俗務的人:他們都是魔鬼的奴才,因為他們是牠的子女和做牠的工作(若八41);他們是瞎眼的,因為他們看不見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是真正的光明;他們沒有屬靈的智慧,因為他們不擁有身為天父真智慧的天主聖子。經上論他們說:他們的智慧已被埋沒(詠一○七27),凡遺棄你誡命的,是可咀咒的(詠一一九21)。他們雖然看見、明白、知道,但卻仍繼續作惡:他們是明知故意失掉靈魂的。瞎眼的人啊!你們被你們的仇敵肉慾、世俗和魔鬼--欺騙了!你們應當知道:為肉性來說,犯罪是怡人的;叫它事奉天主,卻是苦澀的,因為正如主在福音所說的,所有的毛病和罪惡都是出自人的內心(谷七21),都是從那裡湧出來的。你們在這世上和未來,並不佔有什麼:要是你們以為可以長久佔有現世的虛幻,那你們就錯了,因為時日將至,那是你們所不能推測、預知和預料的,那時肉體病弱起來,死亡臨近了,那就要死在苦澀的死亡中!一個人,不論死在那裡,不論什麼時候死,也不論怎樣死,要是死在大罪中,可以痛悔補贖而沒有痛悔補贖,魔鬼便以極大的痛楚,從他肉體中奪去他的靈魂。這痛楚,除非是過來人,是誰也不能言喻的。那時,一切他們自以為佔有的才華、權勢、『學問和智慧』(格後一12),都要從他們手中被奪去(路八18;谷四25),他們只有將一切留下給親友們。當他們取去和瓜分了他們的財產後,便要說:他是可咀咒的,因為他本來可以給我們更多,也可賺取更多,但卻沒有賺取。那時,蛆蟲吃掉他們的身體,如此在這短短的一生,他們靈魂肉身都失掉了,還要下到地獄去,忍受永無窮盡的煎熬。因著那本身就是愛的天主(若壹四16),我們懇求那些持有這封信的各位,能以仁慈和天主的愛,接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前文所說的芳香聖言。那些不會閱讀,也當令他人多次給他們誦讀,他們必須自始至終,以聖善的生活好好地保全它們,因為它們就是神,就是生命(若六64)。 誰不這樣行事的,在審判之日,必得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審判台前(羅十四10)交清帳目(瑪十二36)。


會規

第一章  在俗方濟會   

1.   天主聖神在教會中興起了許多屬靈的家庭。 方濟家庭就是其中之一。這個大家庭,將天主子民所有自覺蒙召步武著亞西西聖方濟的芳蹤去跟隨基督的成員--信友、會士和司鐸--聚集在一起。 他們願意以不同的形式,卻在彼此的生活共融下,將愛火會祖的神恩,活現在教會的生活與使命中。2.  在上述這大家庭中,佔有特別地位的,是在俗方濟會。有些散佈在全球各方,且開放給信友各階層的天主教團體,它們的兄弟姊妹,由於受聖神的催使,要在自己在俗的地位中追求愛的成全,他們以矢發聖願來策勵自己,藉著教會核准的這本會規,像聖方濟一樣的度福音的生活。在俗方濟會,就是這些團體有系統的組織。3.  在一二二一年的會規和教宗尼各老四世和良十三世所核准的會規之後,現有的這本會規,使在俗方濟會配合聖教會在時代變遷了的環境中的新需要和期待。只有聖座才有權解釋這本會規。至於它的實施,則由會憲和個別的章則來推行。 

第二章 生活方式 

4.  在俗方濟會友的會規和生活,就是隨著那位以基督作自己生活的動力和對主對人的重心的亞西西聖方濟的芳表,遵守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福音。 基督是天父殷愛的恩賜:祂是到達天父的道路,是聖神要引我們進入的真理,是祂自己來充沛地賜給我們的生命。 在俗方濟會士特別應不斷專務閱讀福音,應由福音走向生活,也由生活回歸福音。 5.  因此,在俗方濟會友應在兄弟姊妹身上、在聖經中、在教會裡和在禮儀行動內追尋活生生和正在活躍的基督,聖方濟在信光下所說的這句話:「在這世上,對至高的天主子,我只可以有形體地看見祂的至聖聖體和聖血」,應是他們的動力和他們聖體生活的指南。6.  聖洗聖事使他們成為教會生活的肢體。他們既然在聖洗聖事中,與基督一同埋葬和復活起來,又藉著聖願與教會更親密地結合,他們必須在人群中成為教會使命的見証和工具,以生活和言語宣揚基督。 他們既然受聖方濟所吸引,並同他一起蒙召來重修教會,必須竭盡己力與教宗,主教和神父們生活在圓滿的共融中,開心見誠地與他們交談有關發展傳教的事宜。 7.  身為「做補贖的兄弟姊妹」,為了配合自己的聖召,他們必須在福音活力的催使之下,使自己的見解與生活表現,透過徹底完全的內心改變--即福音所稱之悔改與基督同化。這悔改,由於人性的脆弱,必須每日重新做起。 在這更新的道上,修和聖事是天父慈愛的特別標誌,也是聖寵的源流。 8. 正如耶穌是真正朝拜父的人,他們也應使祈禱與默觀成為他們存在與行事的靈魂。 他們必須參與教會的聖事生活,尤其是聖體聖事;必須按照教會提示的形式參與禮儀祈禱,使自己補足基督生活的奧蹟。  9.  聖方濟對那位自認是天主卑微的婢女和常準備奉行天主聖意和呼召的童貞瑪利亞,一向存有不可言喻的愛,他曾宣佈聖母為他自己的修會的保姆和主保。在俗方濟會士,必須對她表證灼熱的愛,效法她那沒有條件的心靈服膺,以赤誠依恃的心向她傾禱。10.  耶穌曾將自己的旨意交付在天父手中。會友也應參與祂藉以救贖人類的服從,在生活不同的際遇中,忠誠地滿全各人不同地位的特有本份,努力跟隨赤貧和被釘的基督,即使在患難和困境中也為祂作證。 11.  基督雖然細心慈愛地欣賞一切受造之物,但祂卻信賴著天父, 為自己和自己的母親選定了貧窮謙小的生活。同樣,在俗方濟會友,在取捨現世的財物上,應抱有正確的心態,努力簡化自己的物慾要求。此外,他們應當知道,按照福音的指示,他們不外是為了天主子女們的利益,保管所得的財帛吧了。 因此,他們應帶著真福的精神,在回歸父家的途中,宛如是旅客一般,勉力使自己的心靈擺脫一切佔有的傾向和統治的貪慾。12.  這樣,身為未來福樂的見證,又因所追隨的聖召有責任追求內心的純淨,他們才能使自己毫無牽累地愛慕天主和愛兄弟姊妹。13.  正如聖父在任何人身上都看見祂的聖子--眾弟兄的首生者的輪廓,同樣,在俗方濟會友應以謙小和富有人情味的心態接納所有的人,猶如接納上主的恩賜和基督的肖像。 手足之情要使他們樂於迎合眾人,尤其是最卑微的人:為這些人,他們要設法改善生活的環境,使之相稱於被基督救贖了的人。 14.  他們既與一般善意的人一同蒙召來建設一個更友愛和更合乎福音的世界,使天主的國得以實現,且又深知,凡跟隨基督完人的人,自己也必成為更是人的人,他們應以基督徒的服務精神,善用著自己的特長去履行他們的任務。15.  他們應在最前線,以個人或集體,不惜以自己的生命與果敢的行動為伸張正義作見證。尤其在公開的生活中,他們必須作出合乎自己信仰的明確選擇。 16.  他們應重視工作,宛如是主的恩寵,並看工作猶如是參與創造,參與救贖和服務社會。 17. 在家庭中,他們應活化方濟型的和平精神、忠誠與尊重生命,勉力藉此顯示世界已在基督內更新。 身為夫婦的,尤應藉著活化婚姻聖事的恩寵,在世界上表証基督對教會的愛。他們應以純樸和開放的基督型教育,留心著每人的聖召,喜樂地與自己的子女們一同在人性和屬靈的道路上前進。 18.  會友尤應尊重一切有靈與無靈的受造,因為它們都是至上者的鏡子。因此他們應勉力由糟蹋受造踏入友愛萬物的方濟觀念。 19.  他們應以和平使者的身份,記著自己有責任不斷締造和平,努力以交談尋求合一和手足溝通的方法,全心信賴那藏在人心的天主的善苗,和信賴愛與寬恕的感化能力。 應以全喜樂的使者身份,在任何際遇中,勉力將喜樂與希望送給他人。基督的復活給予死亡姐姐真正的意義。他們既然參與基督的復活,應勉力安靜地期待與天父最後的相遇。 

第三章 會團生活 

20.  在俗方濟會分成許多不同層面的兄弟姊妹團體:地方的、區域的、國家的和國際的,它們在教會內各自保持本有的地位。這些不同層面的兄弟姊妹團體,按照這本會規和會憲的規定,有彼此的聯繫和組織。21.  不論是什麼層面,每一兄弟姊妹團體都由參議會與會長來主持和領導。他們得按照會憲由已發願者選出 他們的服務是有限期的。這服務就是樂於對會友和團體負起責任。 至於各兄弟姊妹團體的內部,則按照會憲的規定,在各參議會領導之下,可按照各會友或區域的不同需要,有不同的組織。22.  各地方的兄弟姊妹團體應按照天主教法典成立,好使它成為整個在俗方濟會的第一個細胞,和教會--愛的團體--的有形標誌。這兄弟姊妹團體,應當是個培育教會感和方濟會聖召以及鼓勵會友從事宗徒事業的特好園地。23.  加入在俗方濟會的申請書,應遞交各地方的兄弟姊妹團體,由該團體的參議會決定接受新的兄弟姊妹。 正式的加入,則必須經過一段望會期、至少一年的初學期和發願遵守會規,方為生效。整個兄弟姊妹團體的培育過程,須依循這個生活模式。至於發願的年齡和在俗方濟會的標誌,則由章則規定。 發願本身是個永久性的訂約。 會友遇到個別的特別困難時,可將自己的問題,以手足的交談與參議會洽商。至於退會或開除會籍(若需要的話),則由兄弟姊妹團體的參議會按照會憲的規定去執行。 24. 為促進會友間彼此的共融,參議會應開設定期的聚會和舉辦頻密的相聚,並邀請其他方濟會--尤其是青年的--團體參加,盡量採用較適合於發展的方法,在方濟會及教會的生活中,策勵會友生活在手足情誼內。 這種共融,要是指向已亡的兄弟姊妹,則藉著為他們靈魂奉獻的祈禱,得以延續下去。25.  關於開支,不論是兄弟姊妹團體的生活所需要的,或是敬禮、傳教和愛德所要求的,所有兄弟姊妹都應各盡所能,慷慨捐獻。各地方的兄弟姊妹團體也應設法捐獻資助較高層面的兄弟姊妹團體的參議會。26.  為具體表示這共融和同負責任,各層面的參議會應按照會憲的規定,向方濟會四大支會的長上請求派遣適合的和受過訓練的會士來給與神修輔導,因為在俗方濟會已有好幾個世紀與方濟會是息息相通的。 為促進大家忠於神恩和恪守會規,並為了使兄弟姊妹團體的生活獲得更大的幫助,按照會憲的規定,會長得參議會的同意後,應設法請求修會的合法長上作定期的牧靈視察,並請求較高層面的有關人士,作兄弟探訪。「無論誰,若遵守這一切,願他在天上滿盈至上之父的祝福,在地上充溢他的愛子與至聖的施慰聖神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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